講員: 李淑靜教師
經文: 可 10 : 17 - 22
舊約: 摩 5 : 6-7, 10-15
新約: 來 3 : 12-19
大綱:
一、獲得永生:
以法利賽人的義?神的義?
二、尋求永生:
事奉瑪門(財利)?事奉主?
三、承受永生:
停留觀看?走上信心之路?
「既然在基督裡領受應許,得以進入上帝的安息(永生),我們就當存敬畏的心,免得失去安息落入審判。今日我們聽到的福音,如同曠野中蒙恩的以色列人一樣,只不過當時的以色列人聽了卻不信,就失去安息。若我們聽了能以信心回應,就不會像他們那樣失去永生。」(希伯來書第四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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