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員: 李淑靜教師
經文: 路 3:21-22 /太 3:13-17
舊約: 賽 43 : 1 - 7
新約: 羅 6 : 1 - 11
大綱:
一、神子降卑虛己,受造物無人明白
二、神子降卑虛己,有天上來的見證
三、神子降卑虛己,人因他得稱為義
「我們從今以後,不再憑著外貌認基督了。耶穌基督替眾人死,眾人就都死了。
因上帝使無罪的耶穌替我們成為罪,為叫我們得著上帝的義。
一切都出於上帝,祂藉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,叫我們得著權柄作神的兒女。
因此,我們這些因他得生命的人,不再為自己活,乃為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。」
(摘錄林後五章;約一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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